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16.77,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2015-083、2015-085)。
一、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与交易方已进行了多轮谈判磋商,并已开始对交易对方进行内部尽职调查,各项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在不断进行积极的沟通和确认,收购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条件,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9月26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
为做到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贵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16.77,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2015-083、2015-085)。
一、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与交易方已进行了多轮谈判磋商,并已开始对交易对方进行内部尽职调查,各项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在不断进行积极的沟通和确认,收购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条件,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9月26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
为做到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贵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